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6390.“卧在重驮之间”表行为当中的生命。这从“卧”和“重驮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卧”是指生命,不过是模糊的生命,只有极少的光;“重驮”是指行为。“重驮”之所以表示这类行为,是因为此处所描述的人行善不是出于对邻之爱的情感,而是出于对自我之爱的情感。从自我之爱的情感所流出的行为就像卑贱驴子所载的重驮,因为这种人属最卑贱的仆人之列。事实上,一切奴役皆出于爱自己爱世界的情感,一切自由皆出于爱主爱邻的情感。原因在于,前一种爱的情感是从用暴力来命令人的地狱流入的,而后一种爱的情感是从主流入的,主从不命令人,而是引导人。由此也明显可知,那些为了回报而行善的人是最低级的仆人,他们的行为是“重驮”。士师记中的“重驮”具有相同的含义:
以萨迦的首领与底波拉同来,以萨迦怎样,巴拉也怎样;他在山谷中必被置于脚下,归入流便的种类,以决心为大。你为何坐在重驮之间,听羊群的嘘声呢?(士师记5:15, 16)
此处“以萨迦”表示那些渴望因行为而获得回报的人;“在山谷中被置于脚下”表示以最低级的方式进行服务;“流便的种类”表示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知识之人,此处“以萨迦”所代表的那些人便在他们当中,实际上还在他们之下;“听羊群的嘘声”表示对“羊群”所表示的那些处于仁之良善之人的蔑视;“坐在重驮之间”表示在自我邀功的行为之列。
1838.“亚伯兰沉睡了”表示那时教会处于黑暗,这从“沉睡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相对于“清醒”,“沉睡”是指一种黑暗的状态;该状态在此被归于亚伯兰所代表的主。沉睡或一种黑暗的状态不是临到了主,而是临到了教会。这种情形和来世的一样;在来世,主始终是太阳,即光本身;但在那里的恶人面前,祂显为黑暗,因为主照着各人的状态显现。因此,本节谈论的是处于一种黑暗状态之时的教会。
以荒废、惩罚和定罪为例: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,它们都被归于主;而事实上,它们都属于教会成员,是他自我荒废、惩罚和定罪。在人看来,似乎是主在使人荒废,惩罚和定罪;由于表象是这样,所以经上照着表象这样说。人若不通过表象被教导,就根本不允许自己被教导。凡违背表象的东西,他既不相信也不明白,除非等到以后他拥有判断力,并被赋予仁之信的时候。
这同样适用于教会。当它处于黑暗状态时,主在教会成员眼里如此模糊,以至于他们看不见祂,也就是说,不承认祂。然而,变得模糊的,根本不是主,而是人,尽管主渴望在人里面并与他同在。尽管如此,模糊仍被归于主。这里的“沉睡”也是如此,它表示教会的一种黑暗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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